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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right">95.9.27決議</p>
 
<p align="right">95.9.27決議</p>
  
第一條 本校創校秉持「正誠勤儉、建教合一、研究發展」之辦學理念,發展為小而精緻的高級中學,並結合大同公司、大同大學及社區資源,以落實「工業報國」之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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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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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創校秉持「正誠勤儉、建教合一、研究發展」之辦學理念,發展為小而精緻的高級中學,並結合大同公司、大同大學及社區資源,以落實「工業報國」之宗旨。
  
第二條 本校之校務發展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教務主任擔任執行祕書,召集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人事主任、會計主任、各科科主任及家長會委員三名共同組成,並由傑出校友若干名擔任諮詢委員,負責研擬本校校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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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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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之校務發展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教務主任擔任執行祕書,召集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人事主任、會計主任、各科科主任及家長會委員三名共同組成,並由傑出校友若干名擔任諮詢委員,負責研擬本校校務發展。
  
第三條 本校各項發展目標之執行策略,交由各相關教學及行政單位負責研擬,再送交校務發展委員會審議。其後,由執行祕書協調各單位完成計畫書,經校務發展委員會審議後,依序送行政會議、校務會議、董事會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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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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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各項發展目標之執行策略,交由各相關教學及行政單位負責研擬,再送交校務發展委員會審議。其後,由執行祕書協調各單位完成計畫書,經校務發展委員會審議後,依序送行政會議、校務會議、董事會通過後實施。
第四條 本校校務發展委員會之校務發展目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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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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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校務發展委員會之校務發展目標如下:
 
:一、充實各項教育設施與圖書設備,提昇教學品質。
 
:一、充實各項教育設施與圖書設備,提昇教學品質。
 
:二、美化校園環境,充實教學設備,提供安全、舒適的教學。
 
:二、美化校園環境,充實教學設備,提供安全、舒適的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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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強化公民教育、生活教育、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培養正確觀念,以培育健全公民。
 
:七、強化公民教育、生活教育、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培養正確觀念,以培育健全公民。
  
第五條 本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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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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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
第六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召開會議一次,遇有臨時重要事項,得由召集人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本章程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請  校長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 臺北市私立大同高級中學校務發展委員會組織成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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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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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員會每學期召開會議一次,遇有臨時重要事項,得由召集人召開臨時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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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單位||級職||姓 名||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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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校長室||校長||陳 火 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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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秘書||教務處||教務主任||林 志 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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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學務處||學務主任||孔 令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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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總務處||總務主任||朱 天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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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輔導室||輔導主任||吳 翠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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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人事室||人事主任||谷 太 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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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計室||會計主任||林 育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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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機械科||科主任||葉 政 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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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電子科||科主任||黃 政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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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資處科||科主任||孔 令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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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普通科||科主任||曾 文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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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綜合高中||科主任||林 志 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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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家長會||會長||王 順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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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家長會||副會長||謝 文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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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家長會||副會長||張 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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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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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請  校長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category:組織章程]]
 
[[category:組織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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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教師]]

於 2012年4月20日 (五) 11:39 的最新修訂

95.9.27決議

第一條

本校創校秉持「正誠勤儉、建教合一、研究發展」之辦學理念,發展為小而精緻的高級中學,並結合大同公司、大同大學及社區資源,以落實「工業報國」之宗旨。

第二條

本校之校務發展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教務主任擔任執行祕書,召集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人事主任、會計主任、各科科主任及家長會委員三名共同組成,並由傑出校友若干名擔任諮詢委員,負責研擬本校校務發展。

第三條

本校各項發展目標之執行策略,交由各相關教學及行政單位負責研擬,再送交校務發展委員會審議。其後,由執行祕書協調各單位完成計畫書,經校務發展委員會審議後,依序送行政會議、校務會議、董事會通過後實施。

第四條

本校校務發展委員會之校務發展目標如下:

一、充實各項教育設施與圖書設備,提昇教學品質。
二、美化校園環境,充實教學設備,提供安全、舒適的教學。
三、擴展教學資源,改善教學環境,發展POWER教師。
四、倡導民主化、人性化、效率化校務行政。
五、改進教材教法,推動班班是好班,提高學生學習興趣,提高國立大學升學率。
六、加強人文教育及創意的教育,提升師生文化素養,啟發學生思維,創新發展。
七、強化公民教育、生活教育、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培養正確觀念,以培育健全公民。

第五條

本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

第六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召開會議一次,遇有臨時重要事項,得由召集人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本章程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請 校長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