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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私立大同高級中學校安值勤暨學生週輔經費報銷要點 97.3.6 初訂 == 一、依據 == 本校97 年2 月27 日96 學年度第2 學期第3 次行政會議通過「教 職員加班規定」辦理。 == 二、經費報支條件 == 1. 教育局「校安中心」在預測可能天然災害之發生或已發生緊急危 機事件時,發布緊急命令,本校依「校安中心」之規定成立「校 安中心編組」並派員駐校值勤,處理減災、整備、應變及復原等 工作。 2. 為整飭校園整潔、維護紀律對未遵守學校規定之學生得要求假日 到校實施輔導。 3. 例假日到校值勤,維護校園安全。 == 三、經費報支程序 == 1. 上述值勤及輔導人員由學務處派遣,經校長覈實指派,所需之值 勤輔導費由人事勤務費支付。 2. 每月30 日前由學務處核實繕寫印領清冊,會人事室、會計室審 核後呈校長核示發給。 == 四、經費報支額度 == 1. 例假日到校值勤輔導費(含秩序、整潔週輔)每日以新台幣1,200 元計,半日以新台幣600 元計。 2. 隔夜值勤、校安勤務津貼每次(晚)以新台幣1,200 元計。 == 五、本要點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並自96 學年度第2 學期起開始施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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