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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私立大同高中學校衛生委員會組織辦法


一、依據

: 96年11月14日行政會議通過 學校衛生法第五條


二、目的:

為提供完善的健康服務和健康的環境,使學校教職員工身心健康,更能期以學校為中心,師生為橋樑,推展至家庭和社區,使每個國民身心健康,社會國家幸福安寧。


三、目標:

(一)加強學生衛生知識,養成學生正確衛生觀念及良好習慣,建立學生良 好的健康行為。 (二)提供良好衛生環境,增進學生健康生活。 (三)預防疾病,維護學生身心發展。 (四)防止事故傷害,確保學生身心安全。


四、組織及工作執掌:

(一) 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執行長一人,執行秘書一人,委員十人。主任秘書由校長擔任,執行長由學務主任擔任,執行秘書由體衛組長擔任。委員由教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主任教官、會計主任、實習組長、生輔組長、教學組長、事務組長及校護擔任。 (二) 組別 職稱 工 作 內 容 主任委員 校長 綜理學校衛生工作,核定學校衛生工作計畫,並督導執行。 執行長 學務主任 1.協助主任委員籌組並主持有關全校衛生事務。 2.協調相關處室配合推動學校衛生工作及各項健康活動。 執行秘書 體衛組長 1.擬定及執行衛生保健工作計畫。 2.主辦及協辦各項衛生教育與衛生保健工作之相關事宜。 安全推 主任教官 1.協助推動校園環保工作及各項健康活動事宜。 2.營造安全的校園環境。 3.協助校園緊急傷病處理事宜。 廣組 4.辦理愛滋病、藥物濫用、菸害及檳榔等防治工作事宜。 會計組 會計主任 執行學校健康促進計畫之各項經費編制及核銷工作。 健康服務組 校護 1.健康檢查。 2.視力保健。 3.簡易急救。 4.健康指導。 5.辦理健康促進活動與保健資料之統計事宜。 環境設備組 總務主任 1.建構安全的環境設備。 2.美化、綠化校園環境。 3.環境衛生設備的保護。 4.維護校園生活的安全。 衛生教育組 教務主任 1.充實教學設備。 2.設計教學活動。 3.推行健康教育。 衛生輔導組 輔導主任 1.篩檢憂鬱量表。 2.推動自傷三級預防事宜。 職安推廣組 實習組長 1. 聯絡與統整教學事宜。 2. 指導學生實習(實驗)設備之使用,並注意使用的衛生安全,使學生把所有相關環境維護和增進健康之知識推廣至職場。

五、本會每學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

六、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