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 大同高中法規百科 (TSH 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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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額在6,000元以下,以「支付證明書」來申請。
  (一)填妥支付證明書並需要附有私立大同高中抬頭或統一編號03701408之發票或單據。
  (二)一般業務費用需由該處室科主管簽名或蓋章後,送校長簽准。
  (三)相關業務主管簽名蓋章後檢附發票或單據到會計室申請。
  (四)會計室根據支付證明書編製支付傳票,經由各層主管簽准後才能付款。
  (五)付款:出納組根據支付傳票金額付款。領款人需簽名或蓋章才能夠領款,或可直接匯入領款人銀行帳戶。
二、金額在6,000以上,以「請購單」來申請,辦法如下:
  (一)請購:申請人填寫請購單(一式四聯)。
  (二)採購:由主辦採購協助議價、採購事宜,金額在50萬元以上之財物、勞務及工程採購,須先經採購審查小組審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決後執行,逾200萬以上之財物、勞務及工程採購(緊急採購案授權 校長核決除外,校長於下一期董事會校務報告補充說明),均需經由 董事會核可後方得進行採購相關作業。
  (三)稟議:請購單位主管訂購決行後送採購員及總務主管簽准。
  (四)預算:會計室預算控制,如單位預算不足,需辦理預算流用(各式表單-預算流用申請單),後送校長決行。
  (五)交貨驗收:申請人負責交貨驗收並填寫驗收記錄單(一式四聯)(一、二聯送會計室入帳,三、四聯自存)。
  (六)財產:
    屬動產,每件金額一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者列為財產,三千元以上(含三千)具有完整之個體並能單獨使用為一單位者,亦得列為財產,須由事務組設財產卡,列入學校財產之管理,使用單位及管理單位皆須簽章。
    各科、組整批採購之材料及用品應設專人管理,按使用情形,逐月列出明細表,向會計室報銷,並印出盤存明細表,備查。
  (七)申請人將驗收記錄單一、二聯送到會計室,會計室根據驗收記錄單作請款手續,經由各層核淮後才能付款。
  (八)付款:出納組依照付款條件付款。
三、驗收時須填寫驗收記錄單,依照請購單內容詳細核對發票,填寫數量,付款條件,付款起算日等。
四、採購仍以請購單為主,支付證明僅用於
  (一)金額在6,000元以下之緊急採購。
  (二)6,000元以上緊急採購,須先經校長核可。
  
五、廠商領款時間為發票開立後兩個月起算,需配合出納付款時間(本校出納付款時間為每月第二、第四週之星期二),情況特殊者專簽上呈  校長核准後配合辦理。
六、採購金額在200萬元以下由校長決行,200萬元(含)以上由董事會核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