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 大同高中法規百科 (TSH Wiki)
壹、依據:
一、依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第5條第3項規定:「為因應失業,杜絕失學潮,教育部得依本條例擬訂就學安定計畫」辦理。
二、教育部訂定「就學安全網計畫」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8年1月19日教中(三)字第0980501249號書函函訂「家庭遭遇困境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就學安全措施」。
貳、活動目的:
有鑑於近期國內景氣不佳導致工廠倒閉、失業率攀升等問題,以致部分家庭經濟收入不敷學生就學費用,造成學生非自願性輟(休)學而影響就學權益,本校為協助非自願性失業人士子女順利就學,減輕其經濟負擔,特於「就學安全網計畫」中採取本項「工讀助學金」配套措施,以安定學生就學。
參、工讀規劃:
一、工讀時間、人數及工讀內容如附件一。
二、申請資格:凡就讀本校,具有學籍之在學學生,並按下列條件依序適用:
- (一)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連續且超過1個月以上者。
- (二)家境清寒者(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
- (三)其他家庭遭遇困境之學生。
三、由生活輔導組負責實施資格審查,並針對符合資格學生實施工讀講習,使學生明瞭工讀的意義與工作安全衛生等注意事項。
肆、工讀日程:
預計99年度自1月起至12月底止,共12個月,每日工讀時數不超過2小時為原則,依各校實際情形予以調整。
伍、作業期程:
一、98年12月15日前:各申請學校擬訂工讀計畫後公告通知學生申請。
二、98年12月25日前:由學生持相關證明文件向生輔組提出申請,生輔組於98年12月28日前完成申請文件審核。
三、98年12月30日:由生輔組召集工讀學生及負責老師實施工讀講習。
陸、經費概算:
預估工讀生11人,每月每人最多新台幣2千元,期程為12個月,預估經費26萬4千元整。
柒、預期效益:
一、及早發現及幫助學生家庭因突遭變故而陷入困境者。
二、營造師生相互關懷、溫暖互助的溫馨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