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臺北市私立大同高級中學學業進步獎實施辦法 的原始碼
檢視
頁面
討論
檢視原始碼
歷史
出自 大同高中法規百科 (TSH Wiki)
←
臺北市私立大同高級中學學業進步獎實施辦法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使用者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一、實施目的:=== 藉由獎勵措施,鼓勵同學課業學習用功進步,提升讀書風氣。 ===二、月考成績進步:=== 每次月考後統計同學月考成績總平均,以本次月考之總平均減前一次月考之總平均,以總平均進步分數高者擇優錄取。 ===三、=== 以本學期未領任何獎學金,每人頒給獎狀及獎品(由家長會每學期每班撥一千元購置獎品),並於週會時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四、名額:=== 每班三名。 ===五、=== 本辦法經93.12.18校務會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定後施行之,修正時亦同。 [[:File:學業進步獎申請書.doc|學業進步獎申請書下載]] [[分類:獎學金與補助]] [[分類:考查與測驗]] [[分類:各項競賽]] [[分類:其他法規]] [[分類:學生]] [[分類:考試]] [[分類:實施辦法]]
返回至
臺北市私立大同高級中學學業進步獎實施辦法
。
導覽選單
導覽
首頁
社群入口
新聞動態
最近變更
說明
搜尋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個人工具
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