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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319修訂

一、主旨:

養成學生閱讀習慣,以增廣見聞、開拓視野、培養誠信篤實之學習態度,並孕育學生優美嫻靜之儒雅氣質,進而陶冶學生人格修養。

二、實施時程:

每學期開學日起至學期結束前二週止。

三、實施目的:

鼓勵學生積極、主動養成閱讀習慣,融入知識,涵養學習,營造氣質大同校園。

四、實施對象:

全校同學。

五、實施方式:

每閱畢一本書並依規定書寫「閱讀心得報告單」,交由導師核章,國文老師批閱通過後,再交至教學組完成認證手續。

六、獎勵方式:

  1. 個人部分:
    (1)一學期完成3本閱讀認證,則由教學組統一簽報嘉獎乙次。
    (2)一學期完成5本閱讀認證,則由教學組統一簽報嘉獎二次。
    (3)一學期完成10本閱讀認證,則由教學組統一簽報小功乙次、獎狀乙紙及獎金300元。
  2. 團體部份:
    以學期計算,全校閱讀數量最多前三名班級,分別頒予團體獎狀及獎金2000、1500、1000元之鼓勵。

七、其他:

(1)由國文科任課老師推薦參加人文閱讀認證。
(2)由國文科任課教師推薦予國文科召集人,提報予教學組參加「臺北市高職人文閱讀心得比賽」、「全國中等學校讀書心得寫作比賽」及其他相關性質競賽。

八、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報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表格下載:辦法及閱讀心得報告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