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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私立大同高中九十四學年度上學期數學競試辦法
一、比賽時間:95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16:10~17:00
二、比賽地點:高中部普通科、綜合高中教室,考試座位表於考試前一天在校園網頁中公佈。
三、比賽對象:普通科及綜合高中一、二、三年級全體學生,職業類科一、二、三年級學生自由報名參加(報名表如附件)。
四、報名時間:
- (1) 普通科、綜合高中一、二、三年級學生全部參加。
- (2) 職業類科同學自即日起以班為單位報名(填寫該班欲參加之同學資料,報名表如附表格式),至12/21日17:00截止,逾時不候。
五、比賽辦法:
- (1)一年級部分:高中數學第一冊第一章至第三章(含銜接教材)。
- (2)二年級部分:高中數學第一冊第一章至第三冊第三章。
- (3)三年級部分:高中數學第一冊至第四冊。
六、比賽題型:填充題十格,計算題三題。
七、比賽規則:
- 每位考生一份試卷,作答一律以原子筆書寫,不得使用計算紙。
- 考試一律依照所安排之座位應試,若有身分與座位不符情形,考試分數一律以零分計算。
- 每位學生僅就其所就讀年級參與該年級考試,對於有跨考比其高一年級試題意願之同學,需事先向班級任課之數學老師提出申請。
- 職業類科報考之學生,將視報名人數多寡,另行安排試場考試。
八、獎勵辦法:分為班級排名之個人獎及各年級排名之個人獎及榮譽獎。
- 1. 班級排名個人獎:
- 依照分數高低,各班前三名者(須達50分以上,若有同分情形,可增額錄取),可獲頒個人獎狀一紙。
- 2. 各年級排名個人獎:
- 依照分數高低,各年級前十名者(若有同分情形,可增額錄取),可獲如下獎項。
- (1) 第一名:獲獎狀一紙,獎學金貳仟元整,小功壹次。
- (2) 第二名:獲獎狀一紙,獎學金壹仟五百元整,嘉獎貳次。
- (3) 第三名:獲獎狀一紙,獎學金壹仟元整,嘉獎壹次。
- (4) 第四~十名者:嘉獎各壹次。
- 3. 榮譽獎:為鼓勵職業類科報考同學,對於能進入各年級排名前三十名之職業類科同學(不含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學生),將獲頒榮譽獎獎狀一紙,嘉獎壹次。
臺北市私立大同高中九十四學年度上學期數學競試辦法
一、比賽時間:94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16:10~17:00
二、比賽地點:高中部普通科、綜合高中教室,考試座位表於考試前一天在校園網頁中公佈。
三、比賽對象:普通科及綜合高中一、二、三年級全體學生,職業類科一、二、三年級學生自由報名參加(報名表如附件)。
四、報名時間:
- 普通科、綜合高中一、二、三年級學生全部參加。
- 職業類科同學自即日起以班為單位報名(填寫該班欲參加之同學資料,報名表如附表格式),至12/21日17:00截止,逾時不候。
五、比賽辦法:
- 一年級部分:高中數學第一冊第一章至第三章(含銜接教材)。
- 二年級部分:高中數學第一冊第一章至第三冊第三章。
- 三年級部分:高中數學第一冊至第四冊。
六、比賽題型:填充題十格,計算題三題。
七、比賽規則:
- 每位考生一份試卷,作答一律以原子筆書寫,不得使用計算紙。
- 考試一律依照所安排之座位應試,若有身分與座位不符情形,考試分數一律以零分計算。
- 每位學生僅就其所就讀年級參與該年級考試,對於有跨考比其高一年級試題意願之同學,需事先向班級任課之數學老師提出申請。
- 職業類科報考之學生,將視報名人數多寡,另行安排試場考試。
八、獎勵辦法:分為班級排名之個人獎及各年級排名之個人獎及榮譽獎。
- 班級排名個人獎:
- 依照分數高低,各班前三名者(須達50分以上,若有同分情形,可增額錄取),可獲頒個人獎狀一紙。
- 各年級排名個人獎:
- 依照分數高低,各年級前十名者(若有同分情形,可增額錄取),可獲如下獎項。
- 第一名:獲獎狀一紙,獎學金貳仟元整,小功壹次。
- 第二名:獲獎狀一紙,獎學金壹仟五百元整,嘉獎貳次。
- 第三名:獲獎狀一紙,獎學金壹仟元整,嘉獎壹次。
- 第四~十名者:嘉獎各壹次。
- 榮譽獎:為鼓勵職業類科報考同學,對於能進入各年級排名前三十名之職業類科同學(不含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學生),將獲頒榮譽獎獎狀一紙,嘉獎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