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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1.23 初訂

壹、依據:

一、教育部70.05.20令頒「中等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二、教育部九十五學年度學生訓輔工作作業計畫辦理。

貳、主旨:

一、為配合教育部推動友善校園,全方位輔導學生生活課業、品德行為之成長與發展,實現「帶好每位學生」的願景。

二、發掘學生個別之長才,並進一步集合任課教師群體力量予以制度化之教導。

三、加強指導學生生活教育了解學生生活動態。

四、指導學生思想涵養,培養學生民主法治精神,加強輔導學生成為廿一世紀之新公民。

五、以愛心、耐心、細心、誠心、同理心循循善誘追蹤輔導學生學習與日常行為。

參、實施原則:

一、以班導師為核心,推動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重,均衡發展之全人教育。

二、以班導師扮演核心角色,建立班級教師輔導團隊,並充分運用校內外各種教學、輔導之資源,服務該班學生。

三、以「學生本位」為原則,以「進步」做為綜合評量學生表現之指標。

四、班導師應主動重於被動,積極重於消極,輔導重於管理,全力輔導每位學生。

肆、實施要點:

一、每班設班導師一人,由學生事務處主任就專任教師中提名,簽會教務處主任,人事室主任後,報請校長聘兼之。

二、班導師儘可能不予更動,以指導各該班學生至畢業為原則。

三、在每學期開學前兩週,由學生事務處依照學生事務處年度工作實施計畫,詳細規定班導師每週指導學生所應進行之事項,連同有關學生之身心狀況等資料,分送各班導師。

伍、班導師應辦事項:

一、每學期至少一次以導師為核心召集班級任課老師、輔導老師,舉辦座談會,共同了解該班學生學習能力,並客觀予以定位,以做為評量學生進步之標準,並且共同針對特殊學生,採取有效之輔導方式。

二、班導師應充分利用課餘及例假時間,集合本班學生,舉行談話會、討論會、校外教學活動等,以及其他有關團體生活之指導,並作積極的啟發與誘導,班導師更應以身作則,期收人格感化之效。

三、班導師應經常與學生家長保持連繫,以作個別輔導之依據,並利用機會激發學生對於團體活動之興趣,加強其社會組織之認識,並能適應社會生活。

四、班導師根據學生基本資料之記載,應針對學生缺點,督導改進,除每學期彙送學生事務處外,並於可能範圍內,舉行家庭訪視及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聯繫。如平時發現學生有其他特殊之事項,應及時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五、班導師應出席有關全校性學生事務之會議及輔導會議,研究有關學生各項問題之解決及輔導學生的最佳方法。

六、年級導師會議每月依序應舉行一次,學務會議每學期於開學前及期末(得納入操評會)應舉行二次,由訓育組召集,學務主任為主席,並視需要得洽請相關處室參加會議。

七、班導師應指導該班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及生態保育等活動。

八、班導師應指導學生認識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的內涵。

九、班導師應指導學生人身安全,防止性侵害、性騷擾及家庭暴力事件的發生。

十、班導師應指導學生研讀並討論民主法治教材內容。

十一、班導師應指導學生加強防疫及流行病之防治。

十二、班導師應協助學生了解自己的興趣、性向、能力,並鼓勵同學積極參加社團活動。

十三、班導師協同各處室辦理與各班有關之事務,並應參與導師輪值,輪值辦法另訂之。

十四、督導學生確實妥善保管班級財產,並能愛惜公物,培養學生良好的公德心。

十五、宣導節約能源政策,督導學生確實做到節約用水、用電。

十六、依據本校緊急應變計畫,配合防火、防震、防災之需要,督導學生嚴格執行,以維護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全。

十七、班導師因故缺席除依人事室規定辦理請假外,須向學生事務處登記,請假在兩週以上由學生事務處另覓其他老師代理。

陸、班導師工作細則:

一、日常事務:

(一)不遲到、不早退,每日七時三十分前準時到校指導學生生活及課業活動。
(二)準時出席各種有關教務、學務、輔導、學生獎懲等會議,並執行各項決議。
(三)指導美化教室,使學校環境優美有助於教學。
(四)輔導學生建立榮譽感、責任心以培養班級優良班風及學生高尚的情操。
(五)指導學生參加慈善工作。
(六)核定學生請假事項。
(七)建立學生家庭連絡網及電話通訊錄。
(八)填寫家庭聯繫紀錄簿,隨時家庭訪問或與家長座談,加強追蹤輔導。
(九)審閱本班教室日誌、點名簿並簽章確認。
(十)批閱學生週記及輔導學生生活動態,若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給予輔導。
(十一)指導學生做人、處事、應對、進退道理。
(十二)填寫學生個別談話記錄本,隨時記錄學生行為,以做為德行成績評分之參考。
(十三)指導學生各項藝文、體育競賽活動。
(十四)指導學生參加各項補救教學。
(十五)培養學生讀書風氣,推動班級讀書會或讀經活動。
(十六)簽報和協辦學生獎懲案件。
(十七)指導學生實踐「國民生活須知」的一般守則。
(十八)隨時輔導行為偏差學生填寫生活輔導表,以作輔導之依據。
(十九)協同教官指導全校學生生活教育。
(二十)指導新生填寫各項基本資料卡和自傳繕寫。
(廿一)輔導並協助清寒、低收入及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學生參加工讀及急難救助金之申請。
(廿二)指導應屆畢業生校外參觀及教學,並輔導加強就業相關的知識。
(廿三)輔導違規受處分學生辦理留輔改過遷善的銷過手續。

二、早自習:

(一)每日早自習鐘響準時到達教室指導學生自習。
(二)協助指導學生晨間教學活動。
(三)安排值日生整理教室環境於早自習前完成。
(四)指導學生早自習前整理公共區域。
(五)檢查學生服裝儀容及整潔。
(六)指導學生研習功課及書寫各科作業,以提高學習風氣。

三、上課及自習課:

(一)鼓勵學生自我學習,養成自動、自發、自律、自治的精神。
(二)指導學生集中意志加強學習,下課時要求學生儘量離開教室舒展筋骨。
(三)指導班級幹部發揮自治功能,維護課堂秩序。
(四)指導學生維護班級教室桌椅,器材之完整。
(五)指導學生妥善利用時間,進行預習、複習功課。
(六)指導學生維護班級整潔秩序。

四、午餐及午休:

(一)指導學生飲食衛生常識及禮儀規範。
(二)指導學生不吸菸、不嚼檳榔、守秩序、有禮貌。
(三)核簽學生外出證明。
(四)輔導特殊學生思想行為並作記錄,以便追蹤輔導。
(五)指導學生不得在走廊喧嘩或做危險遊戲,並要肅靜午休。
(六)禁止不明身份之來賓與學生來往。

五、升旗及集會:

(一)指導學生迅速在走廊排隊,帶領學生參加升旗或朝會並掌握出缺席人數且應了解學生缺席原因。
(二)輔導班級隊伍秩序及隊形整齊。
(三)利用時間加強宣導,遏止學生攜帶違禁品及不良書刊、上課戴耳機及用餐喝飲料、及不當使用手機等不宜之行為。
(四)利用週、朝會餘暇作團隊精神與紀律訓練。
(五)利用時間檢查學生服裝儀容。

六、班會:

(一)指導學生加強民主法治教育並透過民主程序訂定班級生活公約並督導學生徹底執行。
(二)指導學生熟悉集會,議事之程序與規則。
(三)指導學生出缺曠課及群體生活之檢討與改進。
(四)指導班級幹部自治活動,以發揮幹部之功能。
(五)指導學生自我介紹、時事報告、講故事等活動,以訓練學生表達能力。
(六)指導學生詳細填寫班會紀錄簿,討論題綱由訓育組統一律定。
(七)指導學生有關心理衛生常識。
(八)解答學生各種問題、適時疏導學生情緒並給予適當建議。
(九)利用機會教育、灌輸學生愛國思想,培養愛國情操。
(十)督導班費之使用,並應逐月公佈班費收支概況表,以昭公信,學期結束有結餘移下一學期使用,畢業時如有結餘應平分發還班上同學。

七、體育休閒生活:

(一)指導學生藝術文化參觀等活動。
(二)指導學生參加正當的休閒、康樂活動,以調節身心。
(三)鼓勵學生參加學校各項代表隊的訓練,以爭取榮譽。
(四)輔導學生課外書報的閱讀並推薦好書,提供學生選讀。
(五)指導學生編製壁報,剪貼心得報告、海報等製作。
(六)輔導學生參加社團及鼓勵學生參加校內各種服務及義工隊。
(七)指導學生課餘時間加強綠化工作,美化環境。
(八)其他體育休閒活動。

八、上、放學:

(一)指導學生準時到校,儘早回家,不可在校外逗留。
(二)指導學生交通安全常識和排隊上下車運動。
(三)指導學生乘車遵守規矩,並應禮讓尊長及老弱婦孺。
(四)指導學生不可騎乘機車。
(五)指導學生踴躍參加社會、社區愛心服務。

九、學期事務:

(一)每學期期初協助辦理各班註冊相關事務,並追蹤及聯絡尚未註冊學生。
(二)協助辦理及宣達各項獎助學金申請相關事宜。
(三)三年級導師應協辦各項升學管道報名及購買簡章等相關事項。
(四)協助欲休學、轉學學生應辦理之相關手續。
(五)期末考查本班學生德行成績並給予適當評語。
(六)期末指導總務股長清點班級桌椅器材等公有物品。
(七)期中、期末簽報班級幹部及優劣學生獎懲案。
(八)期末指導學生寒暑假應注意事項。
(九)期末指導班級幹部歸還所借用之公有財物。

柒、績效考核:

一、由訓育組、生輔組、體衛組就其主管業務項目,進行績效考評,並列入年度考績中。

二、考核成績特優者,報陳校長核予獎勵。

捌、附則:

一、班導師應辦事項本實施要點未規定者,如適用本校其他相關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本實施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