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 大同高中法規百科 (TSH 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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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導師職責

導師為學生學業、德行、思想、行為的直接指導者,並為學校教育政策及學務計畫之執行者,平時應緊密體察學生個性,因勢利導提供適當之建議,同時並以團體訓練方式,培養崇尚法治、高度道德情操、穩健務實,兼具德、智、體、群、美育均衡發展之全方位青年。

二、導師應有的修養

  1. 要有豐富的知識,並能隨時進修研究,以掌握時代的脈動,適應環境和滿足學生的需要。
  2. 要有教學不倦的精神,不僅做經師,更要做人師,主動解決學生困難。
  3. 本著父母之愛心,愛護、照顧及指導同學。執行教育任務,處理學生事務,必須具備高度之熱忱、耐心及輔導技能。
  4. 要有是非及理性平和之心,處理學生問題;與學生相處,注意情緒管理,保持平常心、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並落實「零體罰」教育政策。
  5. 公開場合儘量避免與學生談敏感性的政治話題。
  6. 尊重學生的人格,並且要設法了解每一位學生的家庭環境,社會背景以及經濟狀況,並妥適保密。
  7. 生活儉樸,儀容整齊,做事認真負責,以身作則,為學生表率。

三、導師任務

行政工作:

  1. 應出席校務會議及學生事務會議。對班上學生的特殊意見及重大問題應於平時或會議進行前提出報告。
  2. 確實執行校務會議及學生事務會議之決議暨學校規定事項。「經師易得,人師難求」,導師之言行乃學生之典範,故對學校之規定事項應確實履行,以「言教身教」感化學生。其間或有學生對學校之規定有所批評,導師更應示知學校當局之用心良苦,切忌於課堂上持相反意見批評學校,徒增困擾。
  3. 填寫學校規定之各項表冊(諸如學生個人資料卷、學習反應表等),並批閱歸檔。
  4. 經常與學生保持接觸,並與學生家長保持聯絡(如:家庭連絡簿)。學生在校之情形,家長往往不知曉,一旦有偏差情事發生,則為時已晚矣!故平時發現學生行為或學業有問題時應儘速與家長聯絡,盡可能防範於未然。

輔導工作:

導師輔導學生應以「適應個性,發展群性」為工作目標,「個別指導」與「團體訓練」同時並行。「個別指導」著重體察學生個性,使具有特長者予以充分發展之機會,「團體訓練」旨在求得共同一致的標準。

甲、個別指導:

  1. 學生思想:
    (1)加強生活禮儀要求。
    (2)啟發並指引學生思想循正常途徑發展。
    (3)培養學生創新研究的意識。
  2. 學生行為:
    (1)考查學生行為,糾正不良習性。
    (2)建設優良環境,引導學生守法守紀。
  3. 學生生活:
    (1)指導學生課外活動,提倡正當之休閒活動。
    (2)注意學生健康、了解其家庭狀況並協助解決生活上之困難。
  4. 學生學業:
    (1)建立良好之學習方法暨求學態度。
    (2)指導學生課業疑惑,隨時考查學生學習狀況。

乙、團體訓練:

善用導師時間(班會、早自習),宣佈教務、學務、總務相關事項,舉行談話會、討論會、其他有關團體生活之禮節,以及法律常識等,藉以增加與學生間之互動,從而發掘學生之優點及缺失,適時予於表彰或糾正,並記錄於學生個人資料卷上。

四、經常工作暨協助事項

註冊組請導師協助事項:

  1. 於開學日,協助學生完成註冊事宜。
  2. 轉發月考及學期成績單。
  3. 協助報名各項升學考試及購買簡章事宜。
  4. 熟悉「學生成績考查辦法」,適時解答學生及家長疑惑。
  5. 輔導設籍台北市、台灣省學生、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原住民學生辦理各項補助事宜。
  6. 協助符合「優秀入學」、「甲種」獎助學金學生,申辦獎助金。

教學組請導師協助事項:

  1. 每天簽閱教室日誌、上課情況記錄表,並到教務處閱覽巡堂記錄表,了解班級動態,以便做適度的處理。
  2. 督導學藝股長於上課三分鐘內,若任課老師未進教室,請向教學組連繫。
  3. 每日早(晚)自習到班督導同學安靜自習,培養班級讀書風氣。
  4. 學校安排週考時,擔任監考工作。
  5. 學生選課工作之協助。
  6. 協助轉告家長其子弟學習狀況及作業繳交不良之情形。

訓育組請導師協助事項:

  1. 每學期開學前協助同學辦理就學貸款手續,包括各班人數調查、核對貸款金額與自繳金額。
  2. 按時繳交傳送出導師報告,充份轉達班級動態及對學校之寶貴建議。
  3. 輔導學生推選班級幹部(班長、副班長、學藝、總務、風紀、康樂、服務、輔導、資訊股長等),組成班級自治組織。
  4. 出席有關會議並執行相關決議。
  5. 了解學生各項活動,凡本班學生五人以上參加校外活動,即應向訓育組書面報備;半數以上同學參加,請導師隨隊輔導且注意安全,並務請做好人身保險之投保事宜
  6. 注意學生日常生活、言行舉止、及禮儀表現。
  7. 協助與輔導學生積極參與學校各項活動競賽。

生活輔導組請導師協助事項:

  1. 學生早(晚)自習及午休期間,請導師協助維持班級秩序,確實點名並了解出席情形,並指派副班長於第二節上課前(09:10前)到本組簽報,或上網登錄早自習出席狀況。
  2. 開學一週內,完成調查學生是否加入幫派及校外賃居情形。
  3. 升旗、週會、朝會、集會時間,請導師督導全班提前十分鐘於指定地點就位完畢。
  4. 每月第一週實施定期服儀檢查,請導師嚴格執行,並請立即將檢查表簽名後擲回生輔組以利作業。
  5. 每日放學後,導師須審核當日之班級點名單,並簽名交由副班長送達生輔組。
  6. 導師簽報學生優劣事蹟與獎懲建議時,除依學生注意事項規定外,並請詳述具體事實(人、事、時、地),並斟酌輕重,以為作業之合理性、公正性。
  7. 學生請假請確實依規定辦理,檢具相關證明,辦理請假。逾期三天以上,一律不准假,以曠課論;生輔組依導師簽准於學生請假卡之日期核定是否逾期,請假卡未註記日期者,則以生輔組收到銷假日期核定是否逾期。
  8. 學生曠課八小時或受記小過以上處分或德行成績累計扣分達四分以上時,導師應立即與家長聯繫,了解學生動態。

體衛組請導師協助事項:

  1. 協助保持教室內外環境衛生。
  2. 確實督導學生做好整潔工作。
  3. 協助與輔導學生參與學校各項體育活動及護眼操實施。
  4. 培養學生愛惜公物習慣。
  5. 規劃各班資源再利用與回收工作。
  6. 加強廁所整潔衛生。
  7. 協助辦理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相關事宜。
  8. 各班推派一名環保志工,協助資源回收事宜。

輔導室請導師協助事項:

  1. 請高一導師輔導學生填寫『學生綜合資料記錄表』,並送交輔導室歸檔管理。
    另建立「簡明資料卡」留存在導師處,隨時可紀錄及聯繫家長用。
  2. 每學期結束時,請導師填寫『學生綜合資料記錄表』之各項資料,輔導室會於期末向各班導師調閱後歸還或利用校務系統隨時記錄輔導內容。
  3. 學生實施心理測驗後,輔導室會將測驗結果登錄於『學生綜合資料記錄表』上,導師可運用做為學生輔導的參考工具。
  4. 每學期輔導室會定期調查各班是否有學生需認輔。除了留查學生外,導師如覺得貴班有需加強關懷之學生,亦可推薦出來。
  5. 每年九月舉辦『親師座談會』時,請導師利用班級座談時間和家長多聯繫溝通,必要時做家長與學生間的溝通橋樑,以便共同瞭解學生的狀況,做必要之協助與輔導。
  6. 班級宜建立適當的師生溝通管道,例如班會時間、個別談話、私下聊天、班級公佈欄等,導師在溝通時應注意LOVE原則(Listen傾聽、Observe觀察、Verify證實、Empathy同理心),較易達到雙向溝通及輔導學生的成效。
  7. 對學生平時表現宜”多獎勵少責罰”,學生犯錯違反校規時,固然應依校規處分並告知家長協同輔導,但有良好表現時,也別忘了給予獎勵並讓家長一同分享喜悅。
  8. 遇有特殊問題的學生,歡迎轉介輔導室協同處理。
  9. 辦理畢業生就業或升學意願調查。
  10. 協助辦理特教之相關輔導工作。
  11. 如遇班上有需高關懷學生(如家庭變故、家暴事件…等),請逕向輔導室通報。

總務方面請導師協助事項:

  1. 愛惜公物:學校目前大力建設,期能為同學營造一個美好校園,各項資源設備都很珍貴,請同學愛惜、維護。
  2. 節約能源:隨手關好水電(燈、電扇、冷氣),課餘時間請各科學生集中在一間教室自習,請勿少數幾位同學即開一間教室冷氣。
  3. 維護整潔:本校內庭太髒亂了,請勿亂丟垃圾,養成隨手撿垃圾之良好習性,並加強打掃及維護整潔。
  4. 勿用免洗餐飲器具,並自備環保筷。

五、每日例行之工作

  1. 每日上午7:30、中午12:30以前抵教室輔導早自習、午休,了解出勤情況,與同學互動中,順暢溝通、獲取訊息、拉近距離、減少隔閡、增進師生情誼與互信。
  2. 培養同學環保理念、做好五功(整理、整頓、清潔、清掃、規律),創造良好學習環境,進而加強同學課業學習成效。
  3. 親自參與並指導同學參加各項集會、慶典、文康及校外活動。
  4. 批閱學生家長連絡簿,與同學及家長保持心靈溝通,發現潛在問題,協助解決困難,並轉達良好建議。
  5. 督促同學落實讀經與靜坐,使達涵養心性、專心靜心學習之目標。
  6. 宣導各單位(教務、學務、總務、輔導)訊息及會議決議事項,協助執行。

* 本實施細則經呈 校長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得於學生事務會議時提出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