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 大同高中法規百科 (TSH 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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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大同高中教職員工出勤服務規定摘要

一、本校同仁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為每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至十七時;採自我管理制度。

二、遲到及早退:自動向各單位出勤日報表製表人簽報。

遲到:在規定上班時間後半小時以內到校者為遲到。
逾半小時者以請假或曠職論,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
早退:在規定上班前半小時以內離校者為早退。
逾半小時者以請假或曠職論,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

三、請假區分為:

公假:公傷假、喜慶假、兵役教召假、分娩假、流產假、喪假。
私假:事假、病假。
特別休假:服務滿一年以上者,給予特別休假。
換休:因應業務需要主管指定於假日出勤之加班,應在不影響日常工作及開會下,自行擇期換休。如於次年八月底前未能換休完畢,亦不予保留且不發給加班費。

四、請假除公假外,應先申請換休、特別休假後,始可請事病假。

各種請假核假標準,請參閱[請假核假標準表]之規定。
請假(含換休)須事先請假(假單於前一天中午前送達人事室),即事先覓妥職務代理人,据以填具請假單,按流程送請核准。如不及事先請假,應於告假當天八時廿分前以電話先行連繫,託請服務單位代辦請假手續。

五、出國:事前提出[出國申請書],呈請核准後辦理出國手續。教師出國如符合 [大同大學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補助要點] 之規定者,亦可依規定申請補助。

六、公出(含講習、開會):填具[請假單],並檢附事先報准之公文或證明。

(返校應即繳交公出報告)

七、外出:一般性兩小時以內之外出,請向單位主管報備、登記。

八、出差:因公國內出差者,出發前檢具核准出差之簽呈,並填具[出差命令單]按流程辦理出差手續。返校三日內檢具單據及出差報告,送請核銷出差旅費。

(請參閱教職員工出差辦法)

九、由國科會或其他研究案支付經費之出差、出國、開會等,仍依本校前列請假手續辦理。

十、請假單請依下列流程遞送:

請假人→課務組(調課)→組科系處主管(批准)→出勤日報表製表人→人事室
(導師請透過學務處辦理手續) (登入差勤資訊系統)